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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創作人要求限縮著作權法的強迫授權規定,但小型卡拉ok和KTV卻因為強迫授權劃定只限於音樂,不包括視聽著作,但願放寬。

資深歌手郭金發:「打火兄弟是好漢,打火兄弟也是鐵漢,打火兄弟打火兄弟,打火兄弟唷世界讚。」

資深歌手郭金發:「像是自由過分頭變成強制授權,強迫授權本來我們可以頒發的,卻沒有機遇了。

本來要保護聰明財產權的法令,卻變成影響業者和創作人生計的障礙,也難怪各界接洽聲起。(民視新聞綜合報導)

資深歌手劉福助:「透早出門不敢哼,手提菜籃要買菜,菜市場的菜擺整排,隔壁炒飯炒麵炒米粉。

資深歌手劉福助:「我們的悲痛到現在為止,叫做啞吧壓死子,是我們的錯我們寫的錯嗎。」

老歌手出頭具名表達心聲,因為按照著作權法第69條,音樂著作經著作權人同意錄製,只要刊行滿6個月,其他人就能夠不經著作權人贊成,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,從新錄製發賣,也就是強制授權,這讓很多音樂人不肯再創作。

音樂人孔鏘:「以前寫一首歌,不光收入很是高,而且擁有本身完全的著作權,現在彷佛已都沒有這些東西了,很好的唱片製作人,作詞作曲人漸漸地,就已經退出這個行業了。」

卡拉ok業者:「一個月光一個包廂的授權費,就要付跨越6千元,包括音響包括麥克風,包孕其他電視的房錢,一間包廂一個月要花1萬元,辦事一年賺不到1萬元,這就是被壟斷嘛,市面上為何卡拉OK、KTV倒那麼多,掐住了誰能活。

資深歌手郭金發現身立法院,高唱從未暴光的作品,《打火兄弟世界讚》,劉福助也來了。

這可不是立法院演唱會,因為新作品沒法問世,兩人有苦說不出。

很久不見的資深歌手郭金發和劉福助,今天一起現身立法院,兩人高唱從未暴光過的創作歌曲,他們抱怨,不是不想刊行,而是受限於著作權法的強迫授權劃定,只要刊行6個月後,第三方就能夠重製販售,影響他們的權益。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郭金發獻唱新曲-抗議著作法-強制授權-06011460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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